菜籽油交割标准品质量要求是什么
菜籽油交割标准品质量要求:交割标准品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菜籽油》(GB1536-2004)四级质量指标的菜油。而符合GB1536-2004规定的三级、二级、一级质量指标的菜油可以替代交割,无升贴水。
“加热试验(280℃)”项目中,仅0.5≤蓝色增加值≤1.0,其他指标符合基准交割品质量要求的菜油,可以替代交割,贴水30元/吨。该菜油须以菜籽原油标示。
菜籽油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菜籽油(简称“菜油”)
交易单位:10吨/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
合约交割月份:1、3、5、7、9、11月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
交割品级: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菜籽油》(GB1536-2004)四级质量指标的菜油。替代品及升贴水见《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业务细则》
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OI
上市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