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期货交割发生什么情况算是违约
沥青期货交割发生以下三种情况算是违约:
1.卖方违约:在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卖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标准仓单数量(手)-已交标准仓单数量(手);
2.买方违约: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买方交割违约合约数量(手)=(应交货款-已交货款)÷交割结算价÷交易单位;
3.其他违约行为: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反交割规定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交割违约。
发生交割违约后,交易所会在违约发生当日16:30以前通知违约方和相对应的守约方。违约通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会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违约情况的具体处理如下:
单方违约:如果仅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该违约金按交割结算价计算。交易所将退还守约方的货款或标准仓单,并终止违约方与守约方之间的本次交割;
双方违约:如果买卖双方都发生了违约,交易所将按照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违规惩罚金;
蓄意违约:如果会员在实物交割环节上蓄意违约,将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