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豆油标准仓单交割支付滞纳金
豆油标准仓单交割支付滞纳金情况:
1、厂库以不高于日发货速度向货主发货时,货主因运输能力等原因无法按时提货,货主应当向厂库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标准为2元/吨*天。
2、在提货期限届满之日后(不含当日)且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19个自然日内(含当日)到厂库提货的,货主应当向厂库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标准为2元/吨*天。
3、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的19个自然日后(不含当日)到厂库提货的,货主应当向厂库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2元/吨*天*全部的商品数量*1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