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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期货风险管理制度有哪些

玻璃期货风险管理制度有哪些

玻璃期货风险管理制度

1、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2、限仓制度

期货交易所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作用是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也是为了使合约期满日时实物交割数量不至于过大而引发大面积交割违约风险。

限仓一般是指期货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3、涨跌停板制度

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4、大户报告制度

当会员或客户的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达80%及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报告,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或操纵市场行为及大户的交易风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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