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所最新消息,原油期权将成为我国第20个上市交易的期权品种。
原油期权是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第一个期权品种,原油期权向全世界投资者开放将成为我国首个对外开放的期权品种。原油期权作为原油期货的有效补充,可以完善我国原油市场产品系列,为原油行业提供更完备的风险管理工具,满足相关企业精细化风险管理需求。
根据能源中心发布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开通原油期权交易权限的适当性要求与首次开通原油期货交易权限,在资金、交易记录、知识测试、诚信记录等方面要求一致。
首次开户条件:
1、申请前连续5个交易日,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做满10笔及以上商品期货交易(一开一平算两笔,不按手数算笔数)或20笔境内期货期权仿真交易;
3、进行期货知识测评且测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
4、适当性测试C4类型及以上。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直接豁免开通原油期权交易权限时可以豁免知识测试、交易经历、资金要求(即可以直接申请开通原油期权):
1、具有股票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ETF交易权限);
2、已获得中金所交易编码的自然人客户(已开通股指);
3、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的客户;
4、在A期货公司有原油期权交易权限,在B期货公司二次开通原油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
5、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做市商、特殊机构客户。
开通原油期权交易权限时可以豁免知识测试和交易经历要求情形的有:
1、已经获得特定品种、商品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
2、已获得中金所交易编码的法人客户
有原油期货交易权限能不能直接获得原油期权交易权限目前还没有明确,不过有需要开通原油期货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以点击此处查看原油期货交易权限开通流程。
温馨提示:本文根据能源中心发布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就原油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中的内容整理制作,如果本文描述的内容与后期交易所发布的正式细则有出入,请以交易所发布内容为准,小编也将尽快更新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